记者于日前从国家发改委获悉,国家发改委已联合国家林业局发布了《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》,提出在林业重大生态工程、国家储备林建设、林区基础设施建设、林业保护设施建设、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利用等5大重点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(PPP)模式。
《意见》提出的5个重点领域包括:
一是林业重大生态工程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天然林资源保护、“三北”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、京津风沙源治理、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大生态工程建设,以生产绿色生态林产品为导向,通过植树造林、防沙治沙、荒漠化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多种措施,积极培育混交林,发展木本油料、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,加快建成一批规范化生产基地,有效盘活森林资源等多种生态资产。
二是国家储备林建设。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布局重点和目标要求,通过新造林、森林抚育、更新改造、立体复合经营等措施,着力培育大径级材和珍贵树种,营造生态稳定、结构优良、长短结合、高效集约经营的国家木材储备基地,增强高品质木材等林产品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。
三是林区基础设施建设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的交通、教育、医疗卫生、供水供电、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兼并重组,充分发挥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各类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,通过规模化经营、市场化运作,推进林区经济转型发展。
四是林业保护设施建设。在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公园、湿地公园、沙漠公园等园区保护站(点)、宣传教育设施,交通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,采取使用权入股、联营、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保护地的经营活动,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,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生态服务。
五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利用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木种质资源保护、野生动植物野外资源保护公益事业,探索引入专业民间组织新建或托管自然保护小区,在政府监管下发展民间自然保护小区(地)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野生动物园、野生植物园的建设、运营和管理,增强生态保护宣传、科普、教育等功能。
在各地自愿报名的基础上,国家林业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遴选近10个规模较大、盈利预期高的项目,优先通过授予特许经营权、给予投资补助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,开展社会资本参与林业建设合作试点。
这些试点项目与政府投资项目享有同等政策待遇。同时,还可以享受到贷款贴息、减免企业所得税、享受森林保险保费补贴等政策优惠及多种便利。
来源:新浪财经